番禺区全面实施“村(社)财务镇街代管”改革工作
各村集体将
不再单独设立
会计与出纳
本报讯(记者丁山海)记者日前从区相关部门获悉,为了保障农村集体资金安全,番禺区目前正在全面实施“村(社)财务镇街代管”改革工作,各镇街结算中心将代管各村集体的“财”“账”,各村集体将不再单独设立会计、出纳,仅保留报账员,村集体不再管理银行账户,统一由镇街结算中心代管。
据了解,番禺区“村(社)财务镇街代管”工作主要遵循委托代理、四权不变、属地管理、坚持服务等原则。委托代理,就是要按照上级关于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的有关规定,由村集体民主委托镇街结算中心代管财务,双方应签订明确的委托代理协议。四权不变,就是指实施委托代理后,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改变,相关权利仍由村集体享有。属地管理,就是指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镇街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街对辖内的“村(社)财务镇街代管”工作负总责。坚持服务,就是要充分考虑当地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实事求是,坚持服务农村、服务农民。
今年3月底前,各镇街农村财务结算中心人员、场地、设备要全部到位并具备运营条件,完成组建挂牌工作。3月底前,所有村集体银行账户均应统一收归结算中心管理,移交时必须盘点核对,不得私自保留。4月中旬前,各镇街要组织村集体办理村集体账务移交手续。4月底前,各镇街结算中心须正式启动运行。自5月起,区优化“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街“村(社)财务镇街代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各镇街是“村(社)财务镇街代管”改革工作的实施主体,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工作有方案、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流程、有制度,全力推进“村(社)财务镇街代管”改革工作落实到位。村集体将依法民主委托镇街结算中心开展财账代管工作,村集体要与镇街签订正式的委托协议并归档备查。
本次代管工作将实施全方位代管,既要代管资金,又要代管账务,既要代管村委会、股份社等村级财务,又要代管自然村、生产队的“二级”财务。村集体所有的银行账户,包括自然村、生产队、经济发展公司的账户,都将统一移交到镇街结算中心统一代管,不得私自保留任何集体账户。移交过程中将对村集体所有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村集体开设的一般账户及专项账户原则上不得超过4个。所有银行账户收归镇街结算中心管理后,将对接区财务监控平台,并使用升级后的财务软件进行做账和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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