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新时代新征程新行动
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共设置党政机构合计32个,区级机构设置同中央、省和市保持基本对应
本报讯截至2019年3月25日,番禺区各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已完成制定并印发。至此,番禺区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抓机构改革进度,就是抢发展机遇。番禺区委、区政府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向中央、省和市对标看齐,按照“提前谋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确保实效”的原则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进度均走在全市各区前列:2018年3月组成机构改革专项调研小组,对各单位开展有针对性实地调研,认真听取意见建议。11月至12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照中央和省市的改革方案,因地制宜起草番禺区机构改革方案并反复修改完善。2019年1月,番禺区机构改革方案经区委审议通过后正式报市委呈送省委审批。同时,制定出台了机构改革“1+14”配套文件,为机构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1月28日省委正式批复同意《广州市番禺区机构改革方案》。2月1日召开区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正式部署实施番禺区机构改革各项工作。2月2日完成涉改单位及部门的党组设立、“一把手”与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工作,成为广州市内首个完成该项任务的行政区。2月13日,在全市各区中率先组织召开区级机构改革工作培训会议,对有关业务工作进行辅导,并印发涉改单位机构编制职数框架文件,督促指导涉改单位抓紧完成“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调整文件的制定工作。2月20日,顺利、稳妥完成21个涉改部门136名人员的转隶工作,是广州市各辖区中首个完成该项任务的行政区。2月下旬至3月初,对新组建和更名机构进行了集中挂牌,区属新组建和更名机构挂牌全部完成,各部门正式以新名称对外办公。3月19日,第一批28个涉改单位“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完成印发,3月25日,第二批7个涉改单位“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完成印发。
本次机构改革是对番禺区机构职能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改革后,全区共设置党政机构合计32个,区级机构设置同中央、省和市保持基本对应,确保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一是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党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凸显,党政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向纵深。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得到深入贯彻。公共服务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人大、政协履职制度进一步加强。三是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初步建立。对标对表中央、省市设置机构,把机构改革和区委、区政府谋划推进全局性、战略性工作结合起来,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部门职责关系基本理顺。四是政府与市场关系进一步理顺。深度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等职责成立新的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合力,切实维护好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是新职能新定位催生新气象新风貌。以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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