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社区“监督哨” 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米”

广州日报 2019-03-16 04:00

海珠区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肖桂来)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海珠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推动监察职能向社区延伸,着力构建起区、街道、社区三级严密的监察监督网络。

构建全覆盖监督网络

2017年底,海珠区在全省率先成立区监委,2018年10月,全区18条街道在全市率先完成派出监察组挂牌组建工作,打通了监督“最后一公里”。为织密监督网络,覆盖监督“最后一米”,海珠区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社区延伸试点工作。

海珠区作为广州市监察职能向村居延伸工作的四个试点区之一,为探索出一条合适、高效的社区监察改革之路,该区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到有关试点社区深入调研,选取赤岗街道鹭江社区、滨江街道江湾社区等六个具有代表性的社区先行试点。在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结合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海珠区监察职能向社区延伸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分工安排,成立了由区监委主任为组长的试点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全区监察职能向社区延伸试点工作按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推进。

海珠区通过在社区设立街道特派监察员、社区监察员,充分发挥其贴身、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和优势,加强社区的日常监督。

此外,海珠区积极探索“员+岗”的模式,在设立街道特派监察员、社区监察员的基础上,由各派出街道监察组探索设立社区监察岗,吸纳楼宇、企业、学校有监督意识、品质优秀的人员加入社区监察岗,充分发挥其“探头”作用,进行信息收集。

确保监察效能持续发挥

为保证监察职能延伸后能发挥持续效能,海珠区纪委监委建立并完善六项相应的配套制度。要求街道特派监察员、社区监察员定期参加派出街道监察组工作例会,分析社区廉情,交流工作,按要求做好各项任务;建立培训学习制度,定期组织监察实务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街道特派监察员、社区监察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履职考核制度,对街道特派监察员、社区监察员开展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促使其自觉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派出街道监察组报告履职情况;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工作巡察制度确保街道特派监察员、社区监察员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社区舆情。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通过监察职能向社区延伸,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让群众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海珠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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