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作坊生产不合格花生油被罚

增城日报 2019-03-08 11:10

2018年08月13日,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增城区中新镇某小作坊生产的花生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被检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实测值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遂立案调查。调查发现,该作坊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花生油80公斤,且没有建立生产台账记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违法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50000元;3.没收不合格花生油8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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