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签约履约 有效避免不当损失

番禺日报 2019-03-08 08:12

广州一商铺遭房东暴力退租,番禺区房屋租赁和中介协会提示

番禺区房屋租赁和中介协会微信平台发布金羊网报道的一则房东暴力退租案例,提示出租、承租双方要有合同意识,遵守协议规则,规避经营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显示,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客村附近一商铺遭暴力退租,房东带人前来将商铺电线剪断,造成商铺停电,无法正常营业。

今年1月25号,商铺租户张先生突然收到房东发来的律师函,要求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三日内清场、腾退商铺。该律师函中写到,租赁期满双方未续约,甲方已明确告知不再续签合同,并要求乙方清场退租。自1月25日起,房东连续四天在店铺外墙以及店内贴纸条,纸条上写有“合同到期,立马清场”等字样。1月28日事态升级,房东带人前往店铺剪断供电电线,导致整个店铺停电,无法正常营业。

据承租人介绍,2014年1月18日,据商铺张经理介绍,租户张先生与房东谢先生签订了海珠区丽影广场旁的中国黄金商铺《商铺租赁合同》,租期至2018年1月31日,共四年。2017年2月,张先生提出如果可以续约就重新装修商铺,房东谢先生当时口头答应再签四年续租合同,于是张先生于2017年4月左右开始装修,共投入115万左右,还付给房东2.2万的装修协助费。虽然纸质合同已经到期,但是双方已达成口头协议,装修后的商铺正常营业,每个月的水电费租金均按时缴纳并无拖房屋租赁合同不但应该采取书面方式,而且应该有明确的租期、装修损失等条款约定,以避免一方突然提出解约,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欠。期间,商铺租户张先生曾提出续签纸质合同,被对方搪塞拖延过去一直未签订。

但出租方则表示,承租方不守信用在先,剪电线逼退租也是迫不得已。房东谢先生表示,自己从未做过续签四年的口头协议,而是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对方提出要多租一年,当时自己觉得只有一年合同就不签了,但是明确告诉他一年后商铺可以直接收回。谢先生介绍,到2018年年底,他提醒承租人张先生快到期了要退租,但张先生又提出要续租到2019年5月,至少做到黄金周再退。房东谢先生表示,他在店铺内外贴纸条、剪断电线也是迫不得已。2018年1月29日,双方在所在街道办和司法所主导下进行协商,谢先生最终答应商铺续租到五月底,但租户张先生又提出要租到10月底,单谢先生没有答应。

金羊网报道称,记者2月12日了解到,协商调解不成后租赁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房东谢先生2月1号前往商铺再次催促对方离开,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商铺管理方报警,警方将双方拘留24小时,到目前为止,双方仍处在僵持状态。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口头和其他约定多种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就房屋租赁合同而言,关于形式和期限在《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中有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期内,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案属于不定期租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只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即可。

番禺区房屋租赁和中介协会官网向会员单位发布案例警示,提示协会会员企业在涉及此类业务时要依法依规办事,建议出租、承租双方要有合同意识,遵守协议规则,规避经营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房屋租赁合同尽量采取书面方式,不仅如此,还应该在合同约定中明确租期、装修损失等条款,以避免一方违约退租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租赁活动中,无论是纸质合同还是口头协议,一定要遵照执行,并且要保留好合法可查的有效证据,以利解决纠纷时有据可查、依法维权。

(吴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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