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图书馆书籍夹纸币,推广阅读不能走低俗路线

南方都市报 2019-01-28 06:25

众议苑

兽兽(市民)

有句老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说的是读书重要、知识无价,可当这句话变成活生生的现实,还真有点让人哭笑不得。近日,市民小陈在广州图书馆3楼文学馆看书,信手翻阅到一本文学作品,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张书签。该书签和普通书签大小并无二致,文字却有点特别。正面是“书中自有黄金屋”几个大字,旁边一列小字为“升级全民阅读体验公益计划”。在书签旁,是比书签更扎眼的:一张50元人民币。广州图书馆在回应南都记者时表示,他们也不清楚是谁放的、有何目的,这种在书架、书籍里乱放资料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馆方也很头疼。

记者注意到,有名为“××文化××”的机构在微博上声称“对此事负责”。虽然“肇事者”强调这只是公益计划,可是依然很难避免营销手段的嫌疑。依我个人看法,到图书馆“搞事”,就是一种炒作。以不大的金钱投入,给读者“惊喜”,经过口口相传,或者互联网上的消息传播,假如引来众多“淘金者”专程到广图“淘金”,不仅可能影响图书馆正常的阅览秩序,而且也给图书的管理带来不便。更重要的是,这种“直接粗暴”的所谓公益行动,把“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个向阅读行为和读书人致敬的话“低俗化”了,在图书馆这个代表人类知识殿堂的地方,这样的手法未免吃相难看。

真要说起来,在公立图书馆的书里夹带人民币,骨子里的思维依然是“花钱买流量”的业界滥觞。以不大的投入,以公共资源“借壳上市”,再买来互联网上的注意力,收获关注度,就完成了一次广告行为。问题是,这样的行为,并不是真正以推广阅读为目的的。若以推广阅读为目的,其实可以有更好的活动、做法。

在《哈利·波特》中扮演的女神学霸赫敏的英国知名演员艾玛·沃特森,几年前就在伦敦地铁里搞了一次“丢书”行动,而且一丢就丢了100本。原来,她发起了一个妇女读书会,并联合BooksOnTheUnderground发起读书分享活动,目的是希望大家利用通勤的时间读会儿书。为了激起大家的读书欲望,她还在书中附上手写的纸条,让大家像玩游戏般自己去寻找。

这样的巧思,一来没有占用公共资源;二来活动重点完全聚焦于书本和阅读身上,没有任何商业的考虑;第三,为了组织活动就得买书,或者,组织者联合图书经销商推出刚上市的新书,最后受益的都是书籍的作者;第四,这些书让地铁上的乘客打发了时光。无论哪方面,都是赢家。

相比而言,在公共场合“撒钱”,不管有没有“推广阅读”这个幌子,书里夹钱的做法都显得有些拙劣———之前香港不是有男子在路上向路人“撒钱”被警方逮捕嘛。还希望图书馆方面加强管理,既然有人承认策划了此事,就应该启动交涉甚至追责程序,避免类似事情发生,还读者一个清净的阅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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