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许为国勇挑重担啃下“硬骨头” 办结新中国大厦系列案

南方都市报 2019-01-14 06:27

开栏语

过去的2018年,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涌现出一批敢担当、擅办案的优秀检察干警。近日,南方都市报联合广州检察机关启动了“检察官故事”系列报道。第一期检察官故事,让我们走近和他的办案经历。

入伍18年,在部队通过了司法考试,后从一名副团职干部转业到地方,成为一名人民检察官。从此扎根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先后干过侦查监督、公诉等业务。10年来,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1500多件2000多人。今年49岁的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许为国,完成了从一名军人到检察官的华丽转身。办理过新中国大厦系列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的他,现在已成为海珠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办案骨干,大要案担纲者。

十年磨剑

从军人到检察官在基层办案一线成长起来

从部队转业前,许为国在海军部队从事武器装备试验,有着18年军旅生涯的他,为国防事业做出了应有贡献。2008年,他从一名副团职干部转业到地方。凭借在部队时通过了司法考试等优秀基础条件,许为国来到了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在基层一线办案的检察官。

“我是学工科出身,数理化很擅长,在口才方面一度没什么自信。”许为国说,但部队的锻炼经历告诉他,“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他迅速调整心态,从头开始,一头扎进了刑事检察办案一线,一干就是十年。

在侦查监督部门期间,许为国出色办理了白某某等41人“肉霸”案、某小区“楼霸”案、某会展中心“330饭霸”案等一批涉黑恶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了破坏海珠区市场秩序的涉黑组织,他承办的案件连续三年被评为广州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果”。

勇挑重担

敢啃“硬骨头”办理新中国大厦系列案

经过多年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的实践历练,许为国迅速成熟起来,并总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勇挑重担,承担了一大批大案要案的办理任务。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疑难复杂问题,他总有办法解决。

2013年前后,围绕荔湾区新中国大厦引发的潘某团伙系列案,被指定到海珠区检察院管辖。新中国大厦系列案案情相当复杂,卷宗多、嫌疑人多、涉案资金多,案情涉及面广,案发时间跨度长,社会影响大。

接到任务后,许为国和专案组同事迅速行动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第一时间进入到“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在短短一周内就摘录了长达700多页40多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对时间的把握决定一个案件的质量,甚至成败。”许为国和同事审查了全案证据,制定了工作预案,并及时、准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补强相关证据,为案件的起诉庭审打下了坚实基础。

许为国敢啃“硬骨头”,为巩固关键证据,他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在证据上狠下功夫。在双方不懈努力下,数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相互指证同案人。随后的庭审证明,经许为国补强的证据在庭审指控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2015年至2016年,新中国大厦系列案相关涉案人员陆续被一审判刑,案件正式告一段落。

在办理新中国大厦系列案过程中,许为国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勇于监督。通过梳理,他和同事发现了潘某团伙涉嫌另外3宗行贿国家工作人员的线索,于是将线索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理并积极跟进,以彻查保护伞。3名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后来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精准办案

追小偷致其轻伤细致判断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强调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许为国也一再告诫自己不要陷入“唯结果论”的机械办案理念中。

令许为国印象深刻的是,几年前他经办的马某故意伤害一案中,马某因为自己的电动车被偷,在追捕小偷过程中遭遇小偷2人持木棍反抗。马某于是抢过木棍对小偷进行还击,致使其中一人失去反抗能力并构成轻伤。侦查机关根据案件事实认为,马某致人受轻伤一级,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但许为国在经办该案时,认为该案涉及到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他进行补充侦查,对涉案人员的言词证据进一步核实。还向鉴定人了解了双方的伤情,重新勘验现场,从而查清了案件事实。最终,他通过详细分析,释法说理,认定马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并向侦查机关发出不起诉理由说明书。

许为国分析称,小偷抗拒追捕并持棍行凶,其行为已经从盗窃转化为抢劫。马某抢过木棍还击制服小偷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司法是有温度的。”许为国称,检察官要通过办理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对该案的精准办理,他对勇斗歹徒的正义行为在法律上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惩恶扬善的风气和公平正义进行了维护。

许为国称,作为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一定要勇于担当,敢于承担责任,敢于作出判断。“有底气,就会有自信,明确立场,才能对社会风气形成正确导向,维护好司法公信力。”

刚柔相济

女孩被迫卖淫三次自杀

严惩犯罪的同时启动司法救助

许为国在办案中,还有刚柔相济的一面。他在办理唐某某二人强迫卖淫一案中,当时因为案件关键证据缺失,且再难调取到,犯罪嫌疑人未被批捕,一度逍遥法外。被害女孩被拐后,一直被犯罪嫌疑人控制并被迫从事卖淫,逃出来后先后三次自杀未成,致脚部受伤残疾,且家庭十分困难。

在调查中,种种迹象都告诉许为国,两名犯罪嫌疑人有强迫被害人卖淫的嫌疑,职责告诉他,决不能放过这两名嫌犯。于是他补充侦查取证,经过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并勘查现场,走访附近居民,补强了证据链。后经反复研究论证,认为案件证据足以证实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强迫被害人卖淫的行为,于是起诉至法院。经过细致的前期准备,他在庭审期间充分揭示和指控了唐某某二人的犯罪。最终,唐某某二人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

“蝼蚁尚且偷生,被害人这么强烈的求死意愿,更体现出唐某某等人的可恶。对这种恶性犯罪,就必须以雷霆手段进行打击。”在办案的同时,许为国还将被害女孩的材料移送至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对其启动了司法救助,最终为被害人发出5万元的司法救助,缓解了她的困难。

“让罪犯得到应有惩罚,让被害人得到救助。让公平正义得到维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这是我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职责所在。”许为国说。

采写:

南都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熊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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