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药品置换责任保险试点推出药品过期可免费置换

广州日报 2018-12-29 04:04

财经速递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林晓丽)药品过期不用再心疼了。昨日,全国首家“创新型药品置换保险示范店”在花都区天仁药业大润发店举行了授牌仪式,花都区作为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核心区,在全国率先试点“创新型药品置换责任保险”。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享受政府补贴的药品置换责任保险,下一步,人保财险将进一步推动该保险产品在全国试点。

保费无需消费者承担

据了解,通过人保财险与药店合作、药店与消费者签订药品置换服务合同,为消费者在服务期内提供过期药品优惠置换服务。

保险的保费是5元/每人/每年,但是,不需要消费者承担这笔费用,而是政府、保险公司、药店等多方共同承担。

消费者如果想要享受药品过期换新服务,只需要关注相关公众号,输入手机号及验证码,生成“我的二维码”供药店店员扫码即可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换新必须在药品过期后一个月内,凭借剩余药品及包装盒(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保健品食品器材等除外),可在购药的同一家店置换与一盒过期药品同价的代金券,在药店内置换所需药品。不得不提的是,仅剩一粒也能换回一整盒的等价代金券。

不过,换新服务其实是有限制的,包括每次购药价格必须在200元以内、购买单品不超过6件、购买日期与药品过期日的间隔达到6个月以上,以及每周购买次数在2次以内、每个月购买次数在4次以内才能享受到药品置换保险。

每年过期药品达1.5万吨

实际上,前几年,个别药企也尝试过药品免费置换,但是只能是该药企生产的产品置换同品牌的产品,限制性大。

另有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每年过期药品达到了1.5万吨,而过期药品的回收也是头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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