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区涉港澳台民商事案明年起在南沙进行一审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章程通讯员夏江丽、王君)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南沙自贸区法院成立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9年1月1日起,该院将集中管辖广州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五个辖区内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此外,该院包括上线了全国首个商事多元调解APP等十余项改革创新项目还是全国首创。
2015年12月,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挂牌成立。成立三年来,共新收案件2828件,审结2704件,平均审理天数71.49天。从案涉类型看,涉自贸区案件案由达20多个,广泛分布于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公司股权等各领域。
据介绍,近三年来南沙自贸区法院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39件,占比12.54%。其中,涉港澳案件206件。元旦起,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五个辖区内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由该院集中管辖后,据测算,明年该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数量将增加千余件。
南沙自贸区法院还上线了全国首个商事多元调解APP,可进行远程多方视频在线调解,系统自动采集固定图片、语音、视频等证据,调解结束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调解流程。今年1至11月,南沙自贸区法院已通过商事多元调解APP化解纠纷155起。
此外,今年7月,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全国率先发布首个《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明确微信、支付宝记录等可作互联网电子证据,统一相关举证和认定标准;今年10月,出台全国首个《涉港商事案件属实申述规则适用规程》,规定涉港商事案件当事人须向法庭承诺没有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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