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社会共治机制

番禺日报 2018-12-27 08:42

番禺区将每个月第四周的星期五确定为番禺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一行动日

本报讯(记者蒋蕾蕾)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番禺区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完成2018-2020年各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近日,区委乡村振兴办制定《广州市番禺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一行动日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番禺区确定在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将每个月第四周的星期五确定为番禺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一行动日。首次统一行动日时间定于2018年12月28日,与全区开展城乡环境美化净化大行动共同开展。

《方案》指出,通过每月一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行动,进一步强化各镇街、各行政村的责任意识,营造“大宣传、大发动、大参与、大提高”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调动社会资源全面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行动,特别是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引导其长期关心支持、实际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日常环境卫生维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建设属于大家的美好家园,构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社会共治机制。

《方案》明确行动内容和组织形式,以镇街为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的任务要求,以“干净、整洁、平安、有序”为目标,开展集中统一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行动,促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向纵深发展。区领导到所联系镇街带头开展以“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村民为主体,发动政府部门、学校、企业和商户、义工等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一报两台”跟踪报道。行动日具体计划由镇街制定,报区委乡村振兴办备案。区各职能部门按《区职能部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一行动日分工表》与相关镇街联系,发动组织本单位、本战线的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所安排镇街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也可以按照各自职能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大行动。

《方案》倡议全区各热心企业,特别是在各行政村范围内生产经营的企业,积极发动员工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行动,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的长效维持机制提供人、财、物和智力支持,履行社会责任。教育部门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观念传导到各幼儿园、各中小学和成人教育等板块,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全家动手共建美丽宜居家园”为主题的活动,开展以清理房前屋后垃圾杂物,疏通沟渠,清理污水积水为主要内容的形式多样的活动,把“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美丽宜居观念通过幼儿、学生渗透到各家各户,逐步提高村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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