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举办《反恐法》宣传活动

南方日报 2018-12-27 07:01

12月26日,广州市荔湾区反恐办联合荔湾区委政法委和区公安分局在西城都荟广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大型宣传活动。通讯员供图

南方日报讯(记者/吴珂通讯员/李文涛吴木荣)12月26日,广州市荔湾区反恐办联合荔湾区委政法委和区公安分局在西城都荟广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为《反恐法》)大型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反恐防恐意识与能力。活动进行过程中,警方现场抓获一名逃犯。

当天上午9时50分,就在活动进行到如火如荼之时,一名可疑男子进入现场安保人员的视线。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进行盘查,当场查获该名男子数把撬锁作案工具。荔湾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也追踪至此,一同对该男子进行了详细比对,发现其正是因在荔湾区实施数起盗窃电动车案件而被追捕的犯罪嫌疑人谭某。警方立即控制了该嫌疑人,并将其移交属地派出所处理。

当天,活动以舞台展演区、咨询互动区、图文展示区、视频展示区和装备展示区等5个区域相互结合的方式展开。荔湾区公安分局战术训练教官们现场讲授如何就地取材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

据该名教官介绍,遇到暴恐事件时,要遵循逃避、躲藏、反击的“三步走”自救策略,第一选择是尽可能逃离危险现场,切忌围观拍照;若不能逃走,应立即找好藏身之处,关闭手机铃声及震动,保持安静的同时用大件物品抵住入口,不要给犯罪分子接近自己的机会;若被犯罪分子发现,就要奋起反抗,用身边硬物作为自己的武器,等待警察的救援。

当今社交网络发达,一些市民的不经意行为也会触犯《反恐法》。据民警介绍,涉恐信息不能随意通过社交媒体进行传播,如互联网上国外恐怖组织的一些血腥画面,含有恐怖活动犯罪现场情景的相关视频。因此而引起社会恐慌的行为,违反《反恐法》的规定,将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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