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一小区自定养犬公约 草案规定每户只能养一只,收集居民意见后将召开居民代表大会

信息时报 2018-12-27 00:59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邓睆) 近日,荔湾区芳村花园社区居委会在宣传公告栏内贴出“芳村花园社区文明养犬公约草案”。草案规定,小区居民养犬每户限养一只,而且禁止饲养体高超过60厘米、体长超过100厘米的大型犬、烈性犬。据了解,草案公示收集居民意见后,将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芳村花园小区位于荔湾区东漖街,据不完全统计,小区居民豢养宠物猫狗共150多只,在广州市登记备案注射狂犬疫苗的有70多只,申办养狗许可证的仅有30多只,其中不乏大型犬或者一户养多条犬的情况。

今年11月,芳村花园居委会小区发放养犬调查问卷,共115名业主填写。问卷调查显示:在遇到犬类的侵扰时,选择何种方式来解决方面,56.07%的受访者表示暂且忍着。如果遇见犬只没有牵狗绳,83.48%的受访者表示不会主动跟养犬人提出意见。

12月中旬,芳村花园小区召开物业管理议事协商会关于如何规范社区文明养犬的专题会。根据公布的会议纪要,东漖派出所主管社区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芳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在小区内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接受居民的举报、投诉,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同时制定《芳村花园社区文明养犬公约》,并组织实施。芳村花园物业管理处应在小区内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并通过日常巡查建立养犬户数据库,对不合乎规定养犬的住户信息向东漖派出所通报。

芳村花园小区业委会则对小区共有物业使用做出决定,维持内环路以内禁止遛狗,并划分好每栋楼出门后的遛狗范围,并在显眼处设置告示牌。

近日,居委会在宣传公告栏内挂出芳村花园社区文明养犬公约草案,公布了小区内文明养犬12条公约。

草案规定,小区住户不饲养禁养犬种,以及体高超过60厘米、体长超过100厘米的大型犬、烈性犬;社区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3个月内妥善处理。

据了解,草案公示收集居民意见后,预计在明年1月份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对于养犬公约,芳村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王则楚认为,“小区内党员应带头文明养狗,对于不遵守文明养犬公约的党员,应在党组织教育中予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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