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进入二审程序的士司机拒载 无正当理由 或最高罚2000元
出租车司机无正当理由拒载,或最高罚款2000元;出租房中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否则或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2月25日,《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上述信息。
关键词的士改革
的士或放开运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
打的士时,“要交班”有时会成为司机拒载的理由,12月25日提交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一条新规,行业协会应指导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禁止在上下班高峰期交接班。
上下班高峰期的士禁交接班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进行的第二次审议,接下来还有第三次审议,还会继续征求意见,调研论证。
据了解,此前审议中有意见认为,巡游出租汽车作为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应当避免在上下班等需求高峰期交接班,引导驾驶员在服务区交接班一方面保证了他们的休息,另一方面减少了因为交接班导致的车辆少、乘客投诉等问题。据此,增加了本条。
为了保障驾驶员权益,该稿还新增了一款规定,市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并建设固定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服务区,设置明显标识,为驾驶员提供休息、用餐、如厕、车辆清洗和快修、充电等综合服务。
立法部门认为,建立这个公共服务区可以为驾驶员提供极大的便利,比如在交接班的时候,他们可以来进行车辆清洗和快修,同时在服务区进行交接班,减少他们在路上的时间,提高交接班的效率。
六种情况可合理拒载
对于出租车司机的拒载问题,正在审议中的条例提出的制约条款是,无正当理由拒载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但在6种情况下,司机是可以合理拒载或者中途终止载客的,包括,乘客的要求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或者要求巡游出租汽车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上下客的;乘客携带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的;乘客在上车前明确表示不愿意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车费的;乘客在巡游出租汽车内吸烟、吐痰、扔杂物或者损坏车辆设施,经劝阻无效的;无人陪同的醉酒者、精神病患者乘车影响安全驾驶的;乘客殴打、辱骂驾驶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影响安全驾驶的。
另外,乘客要求前往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认为有安全隐患的,可以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通过车载视频上传监管平台或者随同到就近的派出所办理验证登记手续等方式验证乘客身份;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电召服务拟实行市场价
另外,二次审议稿还提出,对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等其他增值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而巡游出租汽车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据了解,此前审议中有意见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公共交通日益完善和私家车出行比例日益增加的情况,放开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条件已经逐步成熟,有关部门应当向省政府争取将巡游出租车运价由政府定价转变为政府指导价。
同时,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等其他增值服务与网约车具有同等的形式,实行市场调节价可以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提高出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据此,增加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电召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
关键词群租房
十间以上的“群租房”应装视频监控
12月25日,《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其中提出,十间以上的“群租房”应装视频监控,出租房中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对集中出租房间达到十间以上或出租的房间内床位数总计达到十五个以上的,《草案》拟规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视频监控、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信息登记系统。若违反,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规定,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应当以居住空间的一间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为最小出租单位,且每个卧室或者起居室(厅)居住使用人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五平方米,但居住使用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若违反,由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督促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受旧城区改造、房价提高、市场需求推动等因素的影响,“群租房”“时租房”“日租房”在广州有抬头蔓延之势,并以“房中房”“床位房”“时租日租房”“胶囊公寓”“太空舱”等形式单一或混合存在,上述规定即针对这些“群租房”带来的隐患而制定。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划,2017年至2021年的五年间,广州新增的住房中,将有25%是用于租赁的,总共15万套。
在存量房方面,广州在逐步推进“商改出”工作,并对城中村的房子进行微改造,改善环境和居住品质,“很多租房实行了托管式”。
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的相关汇报,该局正在制订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编制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将推进46个城中村全面改造,76个城中村综合整治。
关键词微改造
696个老旧小区微改造
完工85个
12月25日召开的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刁爱林报告了广州市政府今年以来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今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代表建议371件,已全部办理完毕,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66.9%,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9.2%。
据介绍,针对个别人大代表反馈的不满意意见,市府办公厅积极协调,约请主会办单位共同座谈协商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工作思路;同时,要求主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沟通解释和重新办理答复工作。
报告还介绍了市人大代表议案决议实施方案及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2017年1号议案有关水环境治理,截至今年11月底,85条黑臭河涌基本消除黑臭,已建成污水管网3430公里,完成112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8个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4%,已完成4635个排水口的整治。
重点建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建议》由副市长马文田牵头办理,市城市更新局主办,截至2018年11月,全市共推进696个项目,其中已完工85个,在建82个,处于前期阶段的529个;纳入2018年度民生实事的200个老旧小区,已完工51个、在建47个;5个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德欣小区、五羊小区已完工;梅花路小区、泮塘五约小区、旧南海县小区正在施工。
采写:南都记者李文实习生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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