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出新规 落实是关键

番禺日报 2018-12-25 08:33

以后主人遛狗得带证、给狗只戴上嘴套、狗只粪便等排泄物要实时清理,违反的将被罚款;一旦狗只伤人,主人要立即将被害人送医,垫付医疗费。11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其中关于文明养犬的规定引人关注。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广州养犬登记累计约有10万只,广州警方一年接报涉犬警情4000多宗。市民投诉的问题五花八门,如犬只叫声扰民、虐待犬只、邻居养狗没登记、狗只在社区乱拉屎拉尿等。其中,犬只随地大小便、遛狗不牵绳、犬吠扰民这三种则是投诉最多的。尤其在一些城乡结合部、郊区,一些村民有养土狗的习惯,土狗一般比较凶,多散养,又不登记。平时也经常能在微信群分享的视频中看到一些在街上乱窜的狗只咬人不放,血流满地的惨剧。由此可见,养犬关系千家万户。

然而目前狗牵绳、狗带嘴套、遛狗带证出门等尚未普及,如今新的规定出台,不少“深受犬害”的居民肯定很高兴,但又半信半疑:“规定虽好,落实才是关键”。近年来,许多城市都制定了严格的犬只管理规定,但很多都陷入了立法与执行、执法与无序的“两张皮”。比如,关于犬只免疫与登记的制度基本形同虚设,据统计,宠物疫苗接种率在10%以下,很多城市甚至低于5%。各地不文明养犬触发的社会矛盾乃至恶性事件频现,有些地方还为此开展过专项治理,但似乎并不能真正管住那些不把规矩当回事的人。

文明养犬跟很多其他应该遵循的城市文明规范一样,既要有长期的潜移默化、循循善诱,也要做到一以贯之的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否则,不管是私人空间还是公共空间,都难免遭受不文明行为的滋扰。如果物业管理不愿因“小问题”得罪业主,旁观者不愿“出头”当面制止不文明行为,相关部门也因“不在管理范围”退避三舍,大家都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规矩就永远是纸上谈兵。大家还不得不一边深恶痛绝,一边束手无策。

作为养狗者,本身就应对犬只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不能只图自己方便,漠视公共利益。至于执行,还需执法部门加强巡视和监管,鼓励市民举报违规线索,对违规者依法予以处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逐步树立起文明养狗的社会意识,在日常涓涓细流式的引导与有令必行的严格管理中,构建起文明共识的空间,形成人犬和谐相处的局面。

(古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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