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案 老赖改名“金蝉脱壳” 难逃法官“金睛火眼”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周博
[有些债,迟早都要还!广州市民黄某武经法院判决要赔偿他人2.3万余元,但他从此一跑了之不说,还悄悄地改了名字,意图“金蝉脱壳”“金盆洗手”。不过,最终还是被法官揪出来了!没想到,法官找到他后,他却说:“我其实一直想还钱的,只是不知道法院在哪里……”记者10日从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了解到,该老赖除了要支付本金和超过本金的迟延履行利息外,还要支付一张25000元的罚单。
12年前
现场逃跑查找发现无财产
早在2004年,原告何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黄某武要求返还购车款19000元。该案经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广州中院二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要求被告黄某武支付购车款19000元、笔迹鉴定费3500元、受理费770元,共23270元。
该案生效后,何某于2006年向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件原经办法官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详细查明当事人财产情况,原经办法官上门执行,但黄某武见到法院工作人员就驾车逃跑,也一直未到庭配合执行工作,其后更是销声匿迹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原经办法官只能在2006年8月对该案作终结本次执行。
但由于当年的财产查控系统并未完善,执行法官只能逐个银行跑,查询黄某武名下的财产情况,但均无收获。
不经意间,十二生肖跑了个遍。直至2018年……
12年后
恢复执行发现老赖已更名
2018年,原告何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交给了陈文超法官进行办理。不过,原告何某并未能提供任何财产线索,案件的恢复执行预期似乎并不乐观。
就在陈文超法官按程序在新的查控系统上核查黄某武名下财产时,陈文超法官却感到意外。执行查控系统显示,被执行人黄某武的名字与身份证号无法核对上。这个细节引起了陈文超法官的注意。
为此,陈文超法官特地跑到公安机关核实被执行人黄某武的身份情况。这一查才发现,原来黄某武早已改名为“黄某富”。
而按照“黄某富”的名字查询发现,已更名为“黄某富”的人名下银行账户有18万余元,财付通有5万余元。难怪这么多年来每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总是毫无发现,原来被执行人早已换上新的“名片”过上了“无债一身轻”的日子!
法官立即冻结其银行账户,并将判决款项23270元连带这12年的迟延履行利息3万多元共6万多元一并扣划到账。
随后,法官通过“黄某富”的联系方式联系上黄某武时,此时的被执行人还惺惺作态,以“其实一直都想履行义务的,只是不知道法院在哪里”“我一直记着这个事情,是我律师没有帮我处理”等等为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找借口。
最终,黄某武当年驾车逃跑的“旧债”加上12年来逃避执行的“长债”,除了为其带来超过本金的迟延履行利息,还外加一张25000元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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