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手游公司“隔空”法庭交锋《昆仑墟》诉《灵剑苍穹》等著作权侵权,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开庭审案
[摘要]《昆仑墟》诉《灵剑苍穹》等著作权侵权,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开庭审案
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左)担任该案审判长。通讯员供图
南都讯记者吴笋林通讯员段莉琼刘文添12月6日上午,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上海菲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菲狐网络公司)诉被告霍尔果斯侠之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侠之谷公司)、广州柏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柏际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据了解,该案是广州互联网法院今年9月28日挂牌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担任该案合议庭审判长共同审理此案,目前案件尚未宣判。
索赔经济损失500余万
据了解,《昆仑墟》是由上海菲狐网络公司研发的一款仙侠题材角色扮演类游戏。在游戏运营过程中,上海菲狐网络公司发现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广州柏际公司联合运营的《灵剑苍穹》等五款游戏与《昆仑墟》高度近似,遂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
上海菲狐网络公司主张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广州柏际公司的抄袭行为严重侵犯其著作权,遂要求3家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并在指定刊物及三被告的官方网站上登载声明、消除影响。
被告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共同辩称,上海菲狐网络公司主张权利的《昆仑墟》游戏内容涉嫌抄袭《魔法王座》《少年群侠传》等游戏,其主张权利的游戏内容不具有独创性,其对案涉游戏《昆仑墟》不享有在先著作权。
被告广州柏际网络公司表示,同意霍尔果斯公司、深圳侠之谷公司的答辩意见。此外,即使构成侵权,其作为运营方事先已尽合理审查义务,并在收到上海菲狐网络公司起诉材料后及时将案涉游戏下架,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全程线上“隔空”交锋
据悉,该案开庭前,各方当事人通过广州互联网法院智慧审理平台累计提交了电子证据190余份,证据材料逾200GB。
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通过登录广州互联网法院智慧审理平台准时上线参与庭审。案件各方当事人围绕庭前已经确定的“原告主张的前81级游戏整体画面是否为作品、原告是否享有其所主张作品的著作权、三被告是否存在接触原告作品的可能”等7个争议焦点开展了激烈的庭审辩论。
该案采用在线审理模式,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广州天河区,三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分别位于深圳福田区和广州天河区,各方当事人均无需来到法院即在线完成诉讼流程。全新的线上“隔空”审理模式,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提升了诉讼体验。
据悉,广州互联网法院智慧审理平台以自助举证、一键调证、跨域质证为抓手,以证促审,带动诉讼各环节在线完成。对于各方无争议证据,庭前简化处理、固定案件事实,最大限度促进庭审实质化。庭审过程直接聚焦有争议的证据,大幅提升事实查明效率、缩短庭审用时。该次庭审也是广州互联网法院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在线审理模式的首次尝试。
据了解,不少社会公众通过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广州互联网法院在线诉讼平台、“广互在线”微信小程序、“广互在线”官方微博线上旁听了该案审理过程。该案同时还在新华网、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全网同步直播,整个庭审历时2小时54分钟,全网在线旁听人数累计达71.1万人次,确保了庭审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特写
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的首案
上述案件庭审结束后,南都记者就该案的审理情况采访了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
据张春和介绍,该案是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件案件。他作为院长,参与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并担任审判长,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需要,也可以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该案合议庭成员邓丹云、曹钰两位法官曾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一线审判工作,也具备丰富知识产权审判经验。
据张春和披露,广州互联网法院自挂牌成立以来,截至12月5日,平台访问总数达283.2万人次,注册用户数达59981人次,立案申请2215件,涉案标的总额达86233249.06元。目前,已立案1546件,其中涉网著作权侵权纠纷占比达5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达33%,两类案件成为广州互联网法院的主要收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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