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增卫医罚【2018】75号

增城日报 2018-11-22 11:12

谭显忠(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3023195406060514):

你未取得医师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置场所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2018年10月16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作出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对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增卫医罚[2018]75号),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送达。如你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6号,联系电话:(020)81081186)或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82752127)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8号荔胜广场南塔,联系电话:(020)37890824)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2日

新闻推荐

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前景广阔 少儿编程成课外学习新宠 学还是不学?

■廖木兴/图新快教育观察团少儿编程,起初在刘妈妈看来,界面“花花绿绿”,与机器人、游戏结合,更偏向玩乐,对升学没有明确的帮...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