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宗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在花都启动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怀宇)11月19日,花都区狮岭镇旗新村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举行开工奠基仪式。广州市国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据悉,狮岭镇旗新村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是广州自2018年1月获批成为全国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以来,首宗正式动工开发建设的项目。该项目位于狮岭镇金狮大道以北、旗新路以东,是旗新村经济发展留用地。2018年6月,经旗新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纳入广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第一批试点项目,2018年8月取得市政府批复同意。项目总用地面积14659平方米(约22亩),规划建筑面积43977平方米,并配套有9个班幼儿园、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居民健身场所等公建配套设施,项目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
广州市国规委表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人民住有所居、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一方面可以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利于构建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可以拓展集体建设用地利用途径、增加农村和农民收入,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资源优化配置,破解城乡二元体制,推动广州城乡统筹发展。
今后,广州国土规划和住房建设部门将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用地审批、规划布局、产权登记和配套政策等方面,继续做好跟踪服务和指导工作,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促进广州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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