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盘点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白云增城番禺“家底”最丰厚
沙湾古镇航拍。南都记者谭庆驹摄
番禺沙湾有多处建筑资源列入目录,目前大多已经开发利用。
广州乡村可开发的文物建筑资源究竟有多少?南都记者从广州市文广新局了解到,近期广州发起对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的“家底”大盘点。根据市文广新局公示的《广州市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目录》(下称《目录》),广州市乡村现有各级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总计413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3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省级)7处、广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51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区级)48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304处。其中,白云区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的“家底”最为丰厚,占了全市的将近4成。
为什么要统计?挖掘乡村文物可活化亮点
据悉,按照“能用尽用,未用先保”的原则,目前广州已经完成4000处不可移动文物遗产保护线索的登记造册,新掌握历史建筑线索793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3087处。并已建立文化遗产(含历史建筑)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广州第六批历史建筑也正在认定中。
10月17日,市文广新局组织召开乡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情况工作会议暨《广州市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目录》讨论会。市国规委以及黄埔、白云、花都、南沙、从化、增城、番禺等区文广新局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重视与保护文化早已是社会共识,但如何保护却值得思量。广州不可移动文物如此之多,而且散落在各地,未登记在册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更是难以计数。文物保护情况复杂,仅靠文物保护部门难免力有不逮,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方能更好地保护这些文化遗存。
为此,市文广新局总工程师刘晓明提出,针对乡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各区应全面掌握辖区内乡村不可移动文物的整体情况,高度重视乡村文物的安全问题。其次,要重点摸查乡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的状况,列入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要积极发掘乡村文物可开发、可活化利用的亮点,推动乡村红色革命遗址的保护与利用,讲好广州故事。
专家组还建议,《广州市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目录》应在已公布的广州市行政村范围之内来筛选,并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建议在目录中标注文物建筑的现状情况,明确设定为“现已开发利用”和“完好/基本完好可开发”两项,便于后续开展保护利用工作,延续历史文脉。
关于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问题,市文广新局与市国规委村镇处、名城处的负责人进行了协商,要求各区文物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加快推进乡村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并将文物保护控制要求纳入城市规划,逐步恢复文物固有的历史环境风貌。
白云区总数最多,仅钟落潭镇就拥有69处
《目录》显示,广州的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主要集中在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等7个区。各区之间的分布也不甚均衡,其中以白云区总数最多,其次是增城和番禺,这三个区的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总计323处,占了全市413处的近八成。
不过,有些区虽然总数不多,但胜在“质量”可观。比如花都区,总计有31处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其中包括1处国家级、4处省级、14处市级和12处区级,含金量颇高。
在白云区,又以钟落潭镇的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最为“丰厚”,光这一个镇就拥有69处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南都记者发现,这些文物建筑大多以宗祠、公祠堂和家塾为主,其中有两处市级不可移动文物,即“淡墨流芳”牌坊和龙岗村曾氏大宗祠。“淡墨流芳”牌坊位于钟落潭镇登塘村,始建于明代,建筑上保留了明代风格,端庄秀气。曾氏大宗祠则为龙岗村古祠堂群的主建筑,是为了纪念曾子第五十九代孙曾元养而建的,它既有岭南建筑风格又保留北方建筑的特点,木雕、砖雕都非常精美。
采写:南都记者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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