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享50万元住房补贴
编者按:今年以来,区委专门成立调研组,着力加强政策研究,深入走访调研辖区近200家产业园区、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充分整合部门资源,起草形成了《番禺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10月30日,番禺区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正式发布了有20条、62项具体措施的《番禺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在民营企业中引起强烈反响。本报从今天开始对该实施意见进行重点解读,以此帮助广大民营企业读懂政策、用好政策,以政策助推企业实现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解读《番禺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之一
□本报记者丁山海通讯员潘桐
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就医优诊、政务服务、免国营景区门票等优惠待遇,其子女优先入读义务教育学校,享受住房补贴……《番禺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些实打实的措施,让广大民营企业的老板和员工们备受鼓舞,切实增强了他们的荣誉感和归宿感,让他们看到了民营企业发展美好的春天。
企业年纳税超1000万元
董事长纳入高层次人才
《意见》提出,“对企业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卡”。
针对一些企业家反映的社会地位、社会认可度不够高的问题,番禺区专门推动出台这一政策,核心的理念就是要营造尊重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氛围,让社会认识到企业家是社会财富创造的中坚力量,是创新创业的宝贵人才。《意见》提出,凡是企业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董事长都属于番禺区的高层次人才,统一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卡,享受子女入学、就医优诊、政务服务、免国营景区门票等优惠待遇,切实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宿感。
实施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意见》提出,要实施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在番禺区创办企业、且该企业注册成立3年内累计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的特定高层次人才,享受5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按其租金50%给予最高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期为24个月;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与本区企业、科研机构签署3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可享受按其租金50%给予最高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期为24个月。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区重点企业和基础人才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服务。
住房是每一名企业员工必须面对的问题,大多数员工采取的都是租房,其中房屋租金在员工开支中占很大比例,成为企业员工的一大经济负担。番禺区出台实施的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为广大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带来优惠,更为重要的是让他们感受到当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帮助他们树立在企业奋斗的信心。同时,这一优惠政策也给广大民营企业带来利好,成为企业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良策,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解决优质企业骨干
员工子女入学问题
《意见》提出,“优先解决区总部企业、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高技术人才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近几年,番禺区通过不同方式,如“五个一批”优待政策等,解决民营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入学问题,但存在享受面较窄、力度不够大、镇街各自为政等问题,未能与番禺区经济、人才政策相适应,这次通过深入调研协调,在文件中明确,对区总部企业、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高技术人才的子女入学需求,要在能力范围内优先解决、积极支持,切实以优质教育服务留住企业核心人才,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解决后顾之忧,提升企业骨干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接下来,区教育、人社、科工商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做好对接,尽快出台实施办法,全力将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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