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行职责

番禺日报 2018-11-01 08:43

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宗由区监察委侦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

本报讯(记者丁山海)“现在开庭!”随着法槌一声脆响,10月26日下午,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区监察委侦办的李某东、续某武涉嫌贪污罪一案。该案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区法院受理的首宗由监察委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案件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国雄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松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区人大代表到庭参与旁听庭审。

区检察院指控,2015年2月至2017年10月间,被告人李某东与续某武经合谋后,利用被告人李某东担任广州市番禺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促进会(以下均称“促进会”)会长、法定代表人并负责促进会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以虚构被告人续某武与促进会具有劳动关系的方式,骗取促进会薪酬合计人民币224143.44元。其中,被告人李某东占有上述款项中的199033.74元用于个人消费,被告人续某武占有上述款项中25109.7元用于缴纳个人社保、医保及个人所得税等。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间,被告人李某东利用担任促进会会长兼法定代表人并负责促进会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开具发票报销私人车辆加油费及维修费的方式,套取促进会款项合计人民币13712.15元。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公诉人采用条理清楚、逻辑清晰的证据分组方式将该案证据向法庭展示,并就该案证据、事实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在庭审中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后,区人大代表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此次庭审体现了较高的庭审驾驭水平,平等保护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展示了“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成果,此次庭审也是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使大家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

番禺区“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职责,是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也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等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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