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湖景有电梯6层“豪宅”霸水塘》追踪:“湖景豪宅”霸水塘 出租牟利被强拆
拆除前
拆除后
昨日上午,天河区柯木塱新村侵占水塘的豪宅被拆除。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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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刘军天河区柯木塱新村的山塘被一栋民宅侵占水面的事件,经南都连续报道后(详见报道《有湖景有电梯6层“豪宅”霸水塘》、《天河6层“豪宅”霸水塘追踪:无证,屋主称整体出租月租1.2万》),凤凰街花费了一个多月,于昨日将该违法建筑拆除。
6层湖景房侵占水塘
今年7月,南都记者在天河区的柯木塱新村,发现一处山塘,山塘四周是农田,山塘一角的水面上矗立的一栋6层民宅显得格外醒目,而且该民宅的平台将地基打在山塘之中,继而新建了一堵钢筋混凝土的挡水墙。由于挡水墙与池塘边缘之间还留有一段空间,因此也被建成了地下室。
然而就在6月12日,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市湖长制实施方案》以及《广州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根据两个方案的规定,山塘、鱼塘、风水塘等的治理属于小微水体的整治方案范畴。7月10日,南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报道,当天,凤凰街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发现该房屋权属人为柯木塱新村村民李某,土地性质为城市用地,已装修完毕安装电梯,并部分投入使用。靠近山塘一侧建有挡土墙,挡土墙外有一栋一层约20平方米的砖瓦结构平房,挡土墙及挡土墙外平房土地性质为农用地。在上世纪70年代李某家庭承包管理新村山塘,在山塘边建设了2间平房作为居住用房和工具房,作为看管鱼塘所用,但未办理宅基地证。
当事人在2011年2月将其中一间靠近马路的平房拆除重建地下1层和4层框架,因经济问题未建设围墙,未装修使用。2015年1月开始砌墙、装修。2017年3月加装电梯并继续加建至7层时,城管执法队发现并分别于2017年1月7日、1月19日和4月19日组织强制拆除,控停在六层。
南都记者采访了解到,该栋楼权属人在2018年3月已将该楼房整体出租给郭某,租期五年,每月租金12000元。
违建楼房被彻底拆除
南都对该事件进行报道后,凤凰街方面表示,将立刻督促权属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超高部分及挡土墙外占用农用地平房;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街道工作人员表示,为了拆除该违法建筑,街道工作人员近期对业主做了20多天的思想工作。
昨日上午,凤凰街联合区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300多人强制拆除新村山塘旁违法建设。上午7时40分,工作人员到场清理违建内人员、物品,清场完毕后11时开始用1台长臂钩机及2台短臂钩机整体拆除该建筑,至15时,该栋5层建筑和地下1层(前期已人工拆除第6层),以及旁边1栋1层违建共2250平方米已全部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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