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打响河涌沿线拆违攻坚战 对个别不履职不作为村居级河长已启动调查问责机制

南方日报 2018-09-19 13:37

2018年以来,海珠区以“效率年”活动为抓手,坚决彻底拆除各类涉河涌违建,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真正营造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截至9月18日,该区拆除违建232.3万平方米,其中累计拆除河涌沿线违法建设1618宗、55.4万平方米。

实现河涌拆违全区“一盘棋”

为确保扎实有效开展各项整改任务,目前,海珠区涉环保和治水工作人员全部下沉到74条河涌和环保工作一线。同时,海珠区建立了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会议制度,与18个街道签订《海珠区查控违法建设任务书》,并建立区环保督察、区三级河长制、区纪委巡察组等专门微信工作群,每周通报河涌拆违进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同时,任务分工明确目标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拆除历史违法建设。今年以来,部分街道拆除河涌六米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成绩斐然,如琶洲街道已累计拆除297宗,面积共计189438平方米。

针对河涌边新建违法建设,海珠区坚决“零容忍”。除了工作机制的完善,还健全完善举报、网格、巡查、视频、无人机和卫星遥感监测等“六位一体”的监控网格,形成天上看、地上巡、网上查的立体严查态势。

为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精神,海珠区共设立34名民间河长、6支义务护河队及13名河道警长,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倡导各街道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河涌拆违工作。

加强各级河长的监督问责管理

针对媒体曝光的河长巡河期间严重不作为等问题,广州市河长办、海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彻查整改。区河长办立即牵头调查核实问题,对工作不力的有关人员发出责任追究函。区纪委监委即时约谈不作为村居级河长、启动调查问责机制。该区举一反三、全面摸查,进一步加强河涌的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排污、违章搭建、非法填埋等涉河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区内各级河长的监督问责管理,海珠区严格按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河湖长谈话提醒制度的通知》要求,对于不切实履职的河长加强问责。具体来说,海珠区正进一步加强对河长APP上报问题后台数据监管,加强对各级河长的培训。同时,要求对河长上报问题,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反馈。区纪委监委、区河长办也进一步加强暗中访查、督查。

南方日报记者傅鹏

通讯员赵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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