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多部门联合拆除景泰涌违法建设
南方日报讯(记者/冯艳丹通讯员/张慧)9月13日,越秀区景泰涌蓝线范围内三元里大道459号、温泉新街地段的2宗涉违建(构)筑物被拆除。至此,越秀区多部门联合拆除景泰涌违法建设“硬骨头”。
据介绍,越秀区被市河长办纳入整治的有景泰涌、沙河涌两条河涌。越秀区河长办自2016年底以来,就组织区建设水务局、区城管局和属地街道,全力落实开展景泰涌、沙河涌等河涌两岸违法建设的摸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清沙河涌两岸多为部队物业和村社合法产权建筑、景泰涌沿岸多为村社居民自建合法居住楼,对河涌两岸的涉违建筑和卫生死角进行了整治,共拆除和处理河涌蓝线范围内建构(筑)物12宗1515平方米。
今年初,广州市河长办下达《黑臭河涌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整治百日行动任务书》,景泰涌铁路临建房就是《任务书》中11宗涉违建筑之一。为给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9月4日,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联合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铁路分局,以及区城管、公安、消防、司法、社区和街道各相关部门,出动150多名执法人员、车辆15辆,对位于景泰涌(越秀区段)蓝线范围内的铁路过期临建房进行强制清拆。
经核查,该临建房报建单位和承建单位均为同一企业,位于矿泉街瑶台前进北街125号、广北枢纽棠溪——广州站下行外包线K2296+140左侧,于1998年3月15日报建,报建面积为52平方米,用途为临时看料棚,红砖石棉瓦结构,使用期限为15年,已过使用期限。期间,当事人(使用人)改建为钢混结构建筑,地上一层,楼面还搭建钢制简易结构棚,建筑面积共计约150平方米,已构成违法建设。
在调查核实期间,矿泉街道和越秀区城管局联合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铁路分局多次上门对当事人宣教违法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当事人主动配合河涌整治工作,履行水环境治理义务,但当事人仍不肯配合。
经区委、区政府多次沟通之后,当事人同意对该违法建设进行拆除。但拆除当天,当事人突然转变态度,不予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强制拆除该址违法建设。
笔者了解到,此次清障行动是越秀区河涌违法建设整治的收尾工作。9月5日,该违建已完全清拆完毕,现场余泥渣土、废弃物也全部清理干净。9月13日,属地街道又对景泰涌沿线影响河涌水环境和景观的相关违法建设进行了深入整治,拆除了景泰涌蓝线范围内三元里大道459号、温泉新街地段的2宗涉违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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