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月,市河长办启动40个水环境治理问题的执纪问责 70名履职不到位人员被问责
南方日报讯(记者/宾红霞通讯员/赵雪峰)截至7月份,广州市、区两级河长办已对70名履职不到位人员进行问责。日前,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1月—7月,广州市河长办发出问责交办通知14份,启动了40个水环境治理问题的执纪问责,市、区两级河长办已对70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人员作出了问责处理。其中诫勉谈话9人、责令书面检查10人、通报批评9人、谈话提醒2人、批评教育7人、约谈33人。
为促进广州市水环境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督促各级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近期,广州市河长办分别对被各大媒体曝光的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村居级河长谢木星、花都区花东镇高溪河山下村段河长潘国强、白云区人和镇矮岗村河长李镇垣等人作为严重不履职不作为负面“典型”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
另外,广州市河长办还对黄埔区石化废液偷排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市政污水处理系统问题、花都区净水公司不整改水环境致使民主涌水质长期为劣五类问题、白云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运行效果长期未达标问题作为单位履职不力负面“典型”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广州已经建立了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体系。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各级河长3030名。其中,市级河长13名,区级河长275名,镇街级河长1019名,村居级河长1723名。全市49个湖泊、270座水库落实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湖长673名。为13名市级河(湖)长配置了市级河长助理13名、联络员25名。全市安装河长公示牌6079块、湖长公示牌90块、小微水体公示牌345块。今年上半年,全市区级河长275人,巡河3544次,人均每两个月巡河4.3次。全市镇街级河长1019人,巡河45435次,人均每周巡河1.71次。全市村居级河长1723人,巡河325045次,人均每日巡河1.04次。
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河长APP上报、电话投诉、微信投诉提交问题10355宗,办结9566宗,办结率92.38%。其中,市河长办交办问题932宗,办结754宗,办结率80.9%。办结率排在前三的是越秀区100%、天河区93.33%、从化区90.38%。
根据市河长办资料显示,去年以来,全市污染源发现累计污染问题达6448宗,生产废水、黄泥水偷排现象大量存在,特别在白云、花都、黄埔、番禺、从化城中村及工业园内企业偷排尤其明显,河涌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整治工作刻不容缓。为此,2018年上半年,全市共出动人员达20.86万人次,摸查建筑物58.9万栋,摸查面积约2.09亿平方米,清除污染源1.6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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