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向学生收取空调电费热水费等违规行为 培才高级中学被罚款4.6万元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昨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公示对广州市培才中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在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因违规自立项目向在校学生收取教室空调电费、热水费,以及存在教职工用餐费用在学生上缴的伙食费中列支等违规行为,广州市培才高级中学被市发改委作出45974.77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回。
根据处罚决定书,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燕岗街20号的广州市培才高级中学存在三项违规收费行为。其中,自立项目收取教室空调电费,该校向在读学生按0.61元/度的标准收取教室空调电费,共计电量49744度,合计金额为30343.84元;自立项目收取热水费,该校向在读住宿学生按0.03元/6秒的标准收取热水费,合计收取金额为29880元;未按实收取学生伙食费,该校教职工用餐费用在学生上缴的伙食费中列支,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期间,每餐标准为6.5元,共计11700人次,金额76050元;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每餐标准为8元,共计11700人次,金额93600元,两项合计金额为169650元。
处罚决定书指出,上述三项收费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金额合计为229873.84元。市发改委在处罚决定书上责令该校立即停止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对该校作出处违法所得0.2倍即45974.77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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