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广州市增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增城区统计局
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民委员会),镇(涉农街道)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区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3245人,登记了13.83万农户、279个村级单位、7个镇级单位、547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26名工作人员对粮食、甘蔗等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完成了全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实地调查75个样方和15个抽中普查区,实施了20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掌握了全区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取得了全区及种植大镇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区农普办和区统计局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
增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11个镇街,其中街4个,镇7个;279个村(居),其中274个村委会,5个涉农居委会;2105个自然村;34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增城区共有547个农业经营单位,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177个;10.58万农业经营户,其中,996个规模农业经营户。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
2016年末,增城区共有拖拉机2137台,耕整机345台,旋耕机191台,播种机37台,水稻插秧机28台,联合收获机36台,机动脱粒机117台。
三、土地利用
2016年末,增城区耕地面积33.16万亩(不包括可调整地类面积),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34.77万亩。(注[1]:耕地面积使用国土资源部数据)
四、农村基础设施
2016年末,增城区在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镇占14.3%,有码头的占14.3%,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100%;100%的村通公路。
2016年末,增城区100%的村通电,5.7%的村通天然气。30.5%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2016年末,增城区100%的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100%的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100%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86.7%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95.7%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2016年末,100%的镇有图书馆、文化站,42.9%的镇有剧场、影剧院,42.9%的镇有体育场馆,100%的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84.9%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
2016年末,100%的镇有幼儿园,100%的镇有小学;19.4%的村有幼儿园。
2016年末,100%的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00%的镇有执业(助理)医师,85.7%的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00%的村有卫生室。
六、农民生活条件
2016年末,增城区99.8%的户拥有自己的住房,85.5%的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96.7%的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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