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暗中“操作”赚油水 当心“差价”变成中介费

羊城地铁报 2018-07-12 11:46

据记者走访多家中介了解,国家规定房屋中介费在房屋成交价格的3%以内,不过大多行内在按1%实行,而且还可以跟中介讲价钱。因为现在业主卖家几乎都是“实收价”,业主那边出的费用就落在了买家身上。房子的最终价格是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确定的,中介公司只赚中介费,一般中介费是房子成交价的1%,而且双方都要交的。二手房交易向来复杂繁琐,特别是交易流程较多,除了买卖双方需要备齐资料,辗转房子、房管局、公积金中心以及银行等场所,还需要同中介、按揭信贷人员甚至房屋评估师等第三方人士配合打交道。日前,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了今年第二季度行业纠纷与投诉处理工作的报告,协会受理投诉有19宗。其中,隐瞒房屋交易真实价格,私自骗取更高中介费的案例尤其受购房者重视和关注。

两家中介私自合作“分赃”

卖家李先生委托A中介公司经纪人小伍以180万元出售其白云区物业,但B中介公司经纪人小曾在了解情况后,向小伍提出有买家愿意190万元购买李先生的房子,提议多出的10万元作为中介服务费用,由自己所在的B公司收取6万元,小伍所在A公司收取4万元。随后他们合作如愿以190万元成功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据悉,B中介公司与卖方和买方分别签订了6万元和1万元的《居间服务确认书》。此后买卖双方沟见面时买家刘先生才得知卖家李先生在A公司的出售价格为180万元,后拒绝交易。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律师表示,B中介公司存在抬高房屋出售价以赚取房屋差价的情况,违反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协会提醒消费者,在签订中介服务确认书时,应向中介公司充分了解中介服务内容及中介服务费用,避免出现因约定不明或理解不充分而导致的交易纠纷。

让中介全权代理要谨慎

而另一案例则发生在年事已高的陈伯身上。因年事已高,陈伯打算出售在广州的物业回老家颐养天年,便委托中介小何放盘出售,但陈伯因

身体原因提前回老家休养。出于对小何的信任,陈伯在未与买方见面的情况下便先单独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意以320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

此后小何告知陈伯,买家要用其中的20万元请中介承包交易税费、中介费、差旅费等,让买家签订合同后会先支付20万元给陈伯,陈伯再将其中15万员转给自己。转账成功后,小何以其他理由让陈伯签了15万元的《中介服务确认书》。为了协助买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陈伯赶回广州与买家见面,在交谈中才发现买家已支付9万元的中介费。

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提醒购房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中介服务确认书》时,要明确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及中介服务费用,如有不清晰的,可现场向中介公司的经纪人详细了解,或致电中介协会查询。(羊城地铁报记者余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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