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暨催收公告
增城市强辉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陆树强、陈勇辉:
根据赖志雄与马冠忠、曾灼平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赖志雄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增城市强辉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债务人的(2001)增法经初字第603号《民事判决书》、(2002)增法执字第1945号《执行裁定书》、(2014)穗增法民二初字第1814号《民事判决书》、(2017)粤0183执恢859号《执行裁定书》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马冠忠、曾灼平,现依法通知债务人增城市强辉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抵押人陆树强、陈勇辉。
请借款人增城市强辉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34935147)及抵押人陆树强(身份证号:440125195511202470)、陈勇辉(身份证号:44012519611208001X)向马冠忠(身份证号:440125197211122419)、曾灼平(身份证号:441324197805064012)履行还款义务。若上述借款人、抵押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继承主体代为履行。特此通知!
转让方:赖志雄
受让方:马冠忠
曾灼平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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