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办通报增城区工业废水直排灌溉渠污染事件 7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问责
南方日报讯(记者/宾红霞通讯员/赵雪峰)6月21日,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就增城区工业废水直排灌溉渠污染事件发出通报。通报指出,增城区委、区政府已对姚××、赖××、曾××、刘××、安××等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4月13日,有媒体报道增城区石滩镇岗尾村,多家工厂违法深夜违法偷排工业废水,导致水体污染严重,散发恶臭,当地多段灌溉用水被污染,严重威胁村民生产生活。通报指出,涉事河涌为石滩镇塘口涌,属于增江的一级支流。塘口涌只在塘口村段设置了镇级河长姚水前,村级河长刘祖星;而岗尾村段、初溪村段则没有设置相应的镇村两级河长。
经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初步认定,塘口涌沿涌涉嫌污染企业主要有2家,分别是广州市百××静电植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公司”)、广州市增城丽××焊接厂(以下简称“丽××焊接厂”)。排污口距离下游石滩镇辖区的塘口涌约100米。调查结果初步认定,丽××焊接厂存在违法偷排污水行为,百××公司涉嫌违法偷排污水,造成河涌水体污染。
通报指出,石滩镇环保所多次巡查发现、上报了百××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但没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同时,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13日期间,没有对辖区内的丽××焊接厂开展日常巡查,没有及时发现丽××焊接厂偷排污水的问题。
此外,增江街环保所在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4月13日期间,没有开展塘口涌初溪村段环境保护的日常巡查工作,没有履行好“加强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的日常巡查”责任。
增江街河长制办公室没有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没有按区河长办的要求设置塘口涌初溪村段的镇级、村级河长,没有履行好“承担街河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参与河涌水库管理保护工作”的职责,造成塘口涌初溪村段管理不到位,导致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上报、治理。
石滩镇河长制办公室没有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没有按区河长办的要求设置塘口涌岗尾村段的镇级、村级河长,没有履行好“落实责任河(水库)的治理和管理工作”职责,造成塘口涌岗尾村段(距离排污口仅100米左右)管理不到位,导致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上报、治理。
增城区环保局执法监察大队对区河长制办公室、镇街多次反映塘口涌被污染的问题,没有足够重视,没有及时调查处理或督促镇街进行整治,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环境违法行为,造成河涌污染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
增城区委、区政府表示,下一步要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督促河长履职尽责,同时要求各级河长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快实施污水治理工程,提升水环境质量。
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区各部门以此为戒,督促各级河长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同时,要求各区高度重视对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不力人员的问责工作。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市河长制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对类似于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避重就轻式的问责,将责成重新办理;对问题严重、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和问责的,将作为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
新闻推荐
履职有规范 实干兴乡村 全街村(社区)干部集中学习履职尽责监督管理意见
长岗村委干部集中学习《意见》。本报讯(记者林春妮通讯员张豪俊文/摄)“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履行职责方面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