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完成加装电梯审批许可3300多宗 惠及群众约10万余户,近40万人

广东建设报 2018-05-28 07:58

广东建设报讯记者柳时强报道:近年来,广州按照“市统筹指导、区具体落实、试点先行示范”的思路,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据初步统计,广州需要加装电梯的老旧楼约有4万栋,截至目前,广州市已完成加装电梯审批许可达3300多宗,惠及群众约10万余户,近40万人。此项工作在全国起步早、审批数量多、工作成效显著,尤其是2017年,全年度审批量达900多宗,较上一年度增加100%。

在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的珠三角地区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现场会上,广州市国土和规划资源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主要经验。

注重制度创新,优化审批流程

近年来,广州坚持依法治市的目标,着力破解难题,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注重制度创新,早在2012年7月,广州市就研究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双三分之二” (旧楼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做法。并在2016年重新修订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同年印发《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程》,为旧楼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2018年起,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将旧楼加装电梯工作纳入《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注重技术创新,尊重历史既有条件,突破建筑间距和消防难题,科学制定技术标准,推行新材料新技术应用;注重方法创新,取消用地审批环节,压缩加装电梯规划许可审批时限。各街镇开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服务窗口,实现居民办事便利化。

荔湾、越秀、天河由区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明确一个梯口补助10万元,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维修基金提取流程,加快民生实事工作推进。

按照“政府搭台,群众唱戏,专业参与,社区自治”的模式,各区形成公众参与、共同缔造机制。荔湾区越秀区成立了 “旧楼宇加装电梯服务中心”,搭建“政府+企业+志愿者”“三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多家电梯企业入驻中心,提供电梯加装从设计到报建、再到售后的全流程服务。同时,越秀区采取“1+18”的服务模式,由区政务中心(1)、各街道(18)分别成立增设电梯咨询窗口。

创新工作模式,解决三大难题

过去几年,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广州加装电梯工作的相关政策已逐步完善,但依然存在尚未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管理体制,审批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各方权益协调难度大等困难。

接下来,广州将以推进779个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继续加大工作统筹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创新工作模式,深入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高质量高品质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统筹,解决协同难问题。突出市统筹指导,成立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区成立“电梯办”,加强对加装电梯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深化改革,解决审批难问题。通过试点,探索把服务窗口和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沉到街镇一级,实现加装电梯工作“服务到社区,群众只跑一次”的目标;三是共同参与,解决协调难问题。以“党建引领、共同缔造”为抓手,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协调枢纽作用,由党员干部牵头,建立社区、网格、楼宇三级自治议事组织,统筹指导服务社区群众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建立由街道、居委会、社区规划师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协商议事平台,以群众参与为核心,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提升社区居民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注重宣传,加强培训,形成全社会合力。突出抓好基层社区组织、社区规划师、电梯企业的宣传培训,普及政策制度文件宣讲指引,形成社会广泛共识和示范效应,扫清政策推行障碍,努力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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