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
羊城晚报讯记者张爱丽、通讯员粤河清报道:为进一步巩固各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压实河湖长责任链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广东省河长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面加强广东省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河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地见效的关键力量。从广东省河湖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有的地方河湖长因人事变动未及时调整,甚至长期空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出现“真空”;有的地方河湖长调整后公示信息长期未变更,影响社会监督效率,对河湖长舆论导向造成不利影响。为此,《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做到河湖长体系完整准确、公开透明,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优化河湖长调整方式与程序;明确河湖长调整时限;规范公告河湖长名单;及时更新河湖长信息。
《通知》要求在6月20日前,各市对本辖区内现有的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体系进行集中梳理与调整完善,并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级河湖长名单,同步更新河湖长公示牌和广东智慧河长平台信息等工作。从今年7月起,各地按要求执行河湖长体系动态调整机制。
新闻推荐
6月以来,本轮聚集性疫情已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0例,再次提示疫情防控不可放松。广东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如何?病毒变异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