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调解方式化解32亿金融纠纷
中新社广州2月23日电记者23日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获悉,2020年,广东各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累计受理调解申请1522宗,同比增加3.39倍,涉纷金额32.06亿元人民币;成功调解1356宗,调解成功率89.15%,其中,265宗进行了司法确认。
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司法应当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走在法院、仲裁前面,建立畅通的诉调、仲调前置、衔接机制,可以有效减少司法资源耗用。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矛盾双方自愿平等开展协商,更有利于定纷止争,重建和谐。
2020年,广东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持续与地方法院建立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将诉调衔接机制进一步下沉至县(区)域。截至2020年末,全省全部地市均建立与中级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广州、惠州、云浮等地实现了基层法院全覆盖。此外,广州、汕头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还分别与广州仲裁委、汕头仲裁委建立了仲调对接机制。
2020年9月,珠海市金调委受横琴新区法院委托,依据协议精神,成功调解一宗澳门居民蔡某与珠海某典当公司、内地居民王某之间的借贷纠纷,这是粤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建立以来,第一宗内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成功化解跨境金融纠纷案件的有效尝试。
积极推进调解组织专业化建设
金融纠纷化解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保证调解组织的专业、中立、公正是前提。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指导下,广东各地积极推进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专业化建设,截至2020年末,全省各地市全部成立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其中17个地市建立了独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建立了相应的《调解规则》和《调解员管理办法》,依法在辖区范围内独立开展金融纠纷调解工作。
广州等地金调委还将纠纷受理范围从“金融消费纠纷”扩展到“金融纠纷”,将所有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均纳入调解范围。
做好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专业、高素质的调解员是第一位的。至2020年末,全省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共有专、兼职调解员近600人,部分调解员同时具备仲裁员身份,调解员类型不断丰富。各地定期对调解员开展培训,持续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水平。
顶层设计助力纠纷化解效率大幅提升
为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在广东落地见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从平台建设、模式创新、机制完善、工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化,并从省级层面成立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此外,珠海、佛山、东莞、惠州、肇庆等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与当地法院密切协作,建立“法院受理+金调委调解+法院司法确认”一站式调解平台,其中珠海、东莞、云浮等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积极推动在当地法院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当事人,广州金调委还外派调解员到法院、仲裁委参加调解,在休息日组织调解,做到了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快捷弥合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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