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案件4700余件 无一超期裁判或错案 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马孟秋扎根基层法院17年,获评广东省先进工作者
在今年12月2日结束的2020年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她荣获广东省先进工作者称号,也是中山市本年度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她就是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马孟秋。
本报记者 张倩通讯员 顾丽娟
■扎根基层法院17年,审结各类案件4700余件
马孟秋今年38岁,提起入行初衷,她说:“小时候看港剧,觉得法官匡扶正义惩恶扬善,很威严很神圣,就立誓要做法官,高考后自己偷偷报了法律专业。”
2003年入职法院系统后,17年来,马孟秋共审结各类案件4700余件,接触过上万名形形色色的当事人。17年的基层工作,她跑遍乡间地头,访遍大街小巷,走遍厂房校园,对每起案件用心良苦,对基层群众也有了深厚感情,也见证了她对每起案件的用心良苦。
马孟秋回忆道,在承办一起离婚案中,面对案中父母都不愿意抚养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开庭时,孩子的祖母甚至直接把小女孩扔到她身上,她当下就泪流满面。“我感觉孩子特别可怜,就如同一个物件被抛下。”擦干眼泪后,她拦下孩子家属、忍着辱骂,一直耐心做家属的思想工作,终为孩子博来温暖的港湾。马孟秋坦言,这些年的办案过程中她曾经遭遇过抵抗和谩骂、拒绝和攻击、恐吓与威胁等,她也曾大哭过、愤怒过、焦虑过。
但马孟秋始终选择坚守基层一线,她表示:“这些年确实有机会转行,但我是真的热爱这个职业,,每看到当事人脸上的纠结和愁苦被如释重负甚至开心的笑容代替,会有巨大的满足感和被需要感,这是我持续下去的动力。”
■加班加点,超期裁判案件为零
迟到的公正意味着不公正,每个案件背后都凝结着市井的辛酸。马孟秋在审判实践中,坚持能动就是主动,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不让正义晚点。
面对每日结完又源源不断补进来的案件,马孟秋变压力为动力,加班加点,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力争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实现早日结案,“五加二”外带“白加黑”,她始终埋头苦干,顽强拼搏,所承办的各类案件无一涉诉、信访,无一超期裁判,无一错案。
2020年5月入职执行局后,马孟秋迅速适应新岗位新要求,半年多的时间里执结各类案件294件,执行到位金额超过2482万元。自2016年起年均结案500件以上,近乎广东省法院系统民商事法官年人均结案数的2倍。
凭着出色的业务能力,2014年马孟秋被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先后荣获个人嘉奖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多次被本单位评为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
面对广东省先进工作者这份荣誉,马孟秋表示非常激动也倍感荣幸。“一人行速,众人行远,我取得省先进工作者的荣誉,要归功于我们法院集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善用法律的温度,慎用法律的利剑,实现社会的气正风清,为中山的法治建设和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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