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四五”期末广东超50%土地出让收益将用于农业农村
羊城晚报讯记者许悦、实习记者吕桢华报道:面向“十四五”,广东乡村振兴有什么新布局?广东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顾幸伟近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广东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将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今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当中明确提出,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的目标要求。
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发挥不够。最近几年,全国每年土地出让收入6万亿元至7万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每年增加了600亿元至700亿元的“三农”投入。
面向“十四五”,顾幸伟表示:“我们有信心,广东的乡村将会发生革命性的变化。省政府已印发文件,明确了2020年、2022年、2025年的工作目标,在已实现‘干净卫生’的基础上,着力提升乡村风貌,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精品特色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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