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启动打击“两卡”专项工作 中学老师出售学生银行卡牟利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白云 通讯员 粤公宣) 如果有人开出高价向你“购买”银行卡、电话卡,你会心动吗?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手机卡和银行卡简称)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日前,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今年9月,广东率先全国启动,打击治理涉案手机卡、银行卡为主的“两卡”专项工作。9月7日,广州被确定为全国试点;9月13日,全省“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打击“两卡”专项行动的战斗在全省展开。据了解,诈骗团伙为逃避警方打击,一般会通过租赁、购买由他人实名注册的“两卡”进行身份伪装,这就滋生了买卖“两卡”的黑灰产业。面对严峻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警方提醒市民,买卖、租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有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典型案例
案例1:电信诈骗案牵出贩卖银行卡“黑链条”
日前,广州黄埔警方在侦办一宗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涉案的其中一个账户的银行卡主并不是卡片的实际使用人,卡主已将自己的银行卡以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林某。根据线索,警方发现一条非法贩卖银行卡的链条,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2日8时许,警方抓获嫌疑人林某,现场缴获3张银行卡和1个U盾。10月5日10时许,林某的“上家”谭某也被抓捕归案。据嫌疑人林某供述,今年8月,其偶然得知可以通过低价收购他人银行卡,再加价卖给“上家”收卡人从中赚取差价牟利。于是以每张银行卡600至800元不等的价格,向身边无固定收入或急需用钱的务工人员收购了7张银行卡,连同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以每张1000元的价格,将这些银行卡卖给“上家”谭某,共获利4870元。
据嫌疑人谭某供述,今年8月,其了解到可以通过低价买入高价卖出银行卡的方式牟利,通过朋友“牵线”,得知林某正在收购银行卡,便快速将林某发展成为自己的“下家”。谭某以每张1000元的价格向林某收购了10张银行卡,再以每张1250元的价格进行贩卖,共获利2500元。
目前,林某、谭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电信诈骗转账卡,“上家”竟是中学老师
9月,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反诈中心接到一条重要线索:辖区居民费某的一张银行卡是电信诈骗转账资金流的一级卡。高栏港警方根据线索很快找到了嫌疑人费某(男,18岁,珠海平沙人)。据嫌疑人费某交待,今年3、4月,他的中学老师杨某(男,26岁,珠海平沙人)希望他能办几张银行卡供其使用。费某碍于情面,办理多张银行卡后交给了杨某。根据线索,警方抓获了杨某及其上家苏某,随后上家麦某亦很快落入法网。
一条清晰的犯罪链条呈现在警方面前:杨某编造各种理由向同事、学生收集银行卡、手机卡、U盾,然后出售给苏某;苏某转售给上家麦某;麦某随后又将相关资料销售给云南的上家。这些银行卡、手机卡、U盾最终被运往境外,供电信诈骗团伙使用。警方还发现,杨某、苏某等人还将银行卡捆绑在相关软件,时时关注卡里的余额。今年4月,当他们发现费某的一张银行卡入账15万元后,立即让费某前往银行办理挂失,随后将15万元取出瓜分。
目前,杨某等4人已被高栏港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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