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和省财政厅社保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黎俊宁,(020)83182796
省财政厅:刘雨时,(020)8317650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9月21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刘巧)日前,2019年度广东新闻奖和2019年度中国城市党报新闻奖、媒体融合奖、新闻论文(论著)奖揭晓,梅州日报社选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