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稳外贸“税务8条”通过综合施策优化税收服务,帮助出口企业拓市场、增订单
[摘要]通过综合施策优化税收服务,帮助出口企业拓市场、增订单
南都讯 记者陈燕 通讯员岳瑞轩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围绕落实政策、优化服务、支持转内销、防范风险四方面出台8条硬招实招(简称稳外贸“税务8条”),梳理了4方面19项稳外贸税费政策指引,通过综合施策优化税收服务,助力企业转型、促进行业发展。
广东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林振龙介绍,稳外贸“税务8条”在明确落实税收优惠、提高审核效率到5个工作日以内、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之外,重点在打通外贸新业态政策堵点、扩大“一类出口企业”服务范围、服务中小微出口企业、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坚持管理服务两手抓方面提出了广东特色做法。
市场采购贸易为中小企业“走出去”开辟新道路
今年以来,大批外贸企业在挑战中抢抓新机遇,迅速通过转产、转销等方式应对外贸新形势。这其中,市场采购贸易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通过市场集聚、归类报关、出口免税等方式,为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开辟了一条新路。
为支持此类外贸新业态发展,广东税务部门通过加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研究,对市场采购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免税申报、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出口企业取得补贴收入企业所得税征收等问题进行明确,稳定出口企业政策预期,进一步坚定企业发展信心。统计数据显示,1-7月,广东地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出口额1495亿元,同比增长455亿元,同比增长43.75%。
此外,广东税务部门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自营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对物流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继续实行原有的查账征收方式,打消跨境电商各参与方的政策疑虑。同时,充分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出口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建设内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防范退税业务风险,充分发挥其对中小微企业出口的带动作用。及时足额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退税,1-7月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退税7.3亿元,有效缓解中小微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
优化服务精准施策,依法给予企业最大税务支持
稳外贸“税务8条”在规定退税申报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落实落细国家新出台的提高出口退税率、逾期可申报退税、允许已放弃退税权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等出口退税政策,依法给予企业最大限度税收支持。扩大“一类出口企业”服务范围,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高级认证、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级的重点出口企业,可视为同一类出口企业享受优质服务,经审核不存在疑点的,及时为其办结出口退税手续。
稳外贸“税务8条”还规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出口企业,成立专业团队,开通“快捷通道”,做到“随报随审”,快速办理出口退税。完善“一企一策”机制,健全税企沟通常态化机制,精准解决出口企业涉税问题。
容缺办与助融资,重点服务中小微出口企业
在企业经营中,外商是否及时结算货款,往往影响着外贸企业能否及时与供货商结款收票并办理退税,也影响着生产企业能否快速组织新的生产。疫情期间对3204户出口企业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22.41%的企业反映国际物流受阻是企业复产复销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而货物交接延迟又进一步阻碍了企业资金回笼和退税办理。
对此,稳外贸“税务8条”提出“容缺办理”原则,明确要深化“银税互动”应用,引导各银行机构根据资金成本情况适时降低“银税互动”产品融资利率,更好匹配和满足中小微出口企业的融资需求。
打通产业链供需链,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针对外贸企业订单减少、产能闲置等突出问题,稳外贸“税务8条”提出,要用好税费大数据,推广应用产业链智联平台,着力解决出口产品在转内销过程中原材料供应不畅、上下游产销脱节等关键堵点,为出口产品转内销打通产业供需链条。
在税费优惠的支持及税务部门多举措的辅导下,部分广东外贸企业已经在“出口转内销”中找到了“出路”,实现了销售的“逆势上扬”。上半年的出口退税数据显示,出口企业的内销收入同比增长0.8%,增速高于各类企业平均水平4.0个百分点。
据统计,1-7月,广东地区(不含深圳市)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在全国平均办理时间8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提速到4.13天;2020年7月,出口退税网上申报户数比例达99%;广东地区(不含深圳市)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1590.16亿元,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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