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可在粤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据《南方日报》报道,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港澳青年与广东青年同等享受创业补贴、支持港澳青年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为港澳青年提供交通费用补贴等,一大波港澳青年在粤创新创业福利来临。
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到2025年,广东将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孵化平台载体布局;2025年前珠三角9市至少各建一个港澳双创基地。《通知》从政策支撑、平台打造、环境营造、机制建立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主要任务和措施。
《通知》提出,将分两个阶段,将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打造成为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区、融合发展示范区、安居乐业试验田。同时《通知》提出,珠三角9城通过新安排土地、盘活闲置厂房物业、改造现有孵化场地等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载体建设。鼓励现有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区域性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开辟拓展专门面向港澳青年的创新创业空间。
为促进港澳青年在粤创新创业,《通知》还提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政策协同。来粤创业的港澳青年可与广东省青年同等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广东还将积极与港澳沟通,将港澳科技创新基金、青年发展基金等优惠政策措施覆盖至在粤创业的港澳青年。
为满足港澳青年多层次住房需求,《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租住人才住房、入住人才驿站;有条件的地区可提供租房补贴。探索多种方式,对具备购房能力及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将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纳入当地公租房保障范畴。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喃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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