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229件规范性文件,省人大共收到公民提出的11件审查建议 推动两件“问题性”政府规章重新修改
羊城晚报讯 记者侯梦菲报道:20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了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去年全省有关制定机关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29件。
报告显示,按照党中央“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去年全省有关制定机关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29件。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共报备省市两级法规54件。
在“有备必审”方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办理公民审查建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去年,法工委收到公民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11件,对属于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3件积极稳妥作出处理。对不属于审查范围的8件通过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转送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对审查中发现的3件地方政府规章有关规定存在超越立法权限、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等问题,研究提出审查意见,与制定机关沟通协调并督促其妥善处理。
此外,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经全面清理,全省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有关决议共172件,地方政府规章共73件,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111件。对清理发现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与中央精神不衔接、与时代要求不适应的,组织或者督促进行修改或者废止。
值得关注的是,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法工委会同有关委员会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去年,对2件存在合法性或者合理性问题的政府规章,推动有关制定机关作出了修改并重新公布和报备。
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广东的相关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广东省信息平台具有电子备案、智能审查、意见征集和统计分析等4项主要功能,实现了备案审查全流程电子化,并拓展了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批准、立法计划和法规报备材料报送等3项功能。
同时,信息平台实现了“一键报备”,并为报备、备案机关和人员提供预警服务,实时统计分析、反馈和通报每一个报备机关的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还可对省政府公报刊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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