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试就能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广东三名男子因办假证被判刑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对外宣称不需要参加考试,即可办理从业资格证,并收取了每个证1200—2500元的办证费用。黎某、吴某、赖某等三人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核实其办理的证件均为假证。
记者了解到,三名被告人的最高学历为初中文化,2019年2月1日,封开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到2017年5月期间,被告人赖某对外宣称不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即可办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并收取了孔某、莫某、温某等人每个证1200至2500元的办证费用。
赖某前后共为100多人办理了《从业资格证》。经公安机关核实,被告人赖某所办理的《从业资格证》均是假证。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黎某辩称:吴某通过他只办理过4个从业资格证,数量并没有起诉书指控的那么多,他与吴某的转账记录主要是驾校的刷卡机、证件年审等业务往来费用,并非全部是办理从业资格证的费用。
黎某在1月9日供述时表示,2016—2017年期间,吴某在微信上陆续发过一些办理从业证的身份证照片、驾驶证照片、办证人相片等几十个办证人资料给他,叫他帮忙办理从业证,但没有给钱,因此没有办理。“吴某在微信上转账给我的钱,是他叫我帮办理20份电工证的培训费,大概4万元。”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三名被告对本案的定性均没有提出异议。黎某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办理100多人证件证据不足。本案只有23名买证人能查证属实,涉案买卖的证件只有23个。被告人黎某认可的办证数量有4个,其中3个已退款,因此应认定其实际办证数量为1个;此外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是初犯,并不知所代办的证件是伪造,没有从中获利,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封开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吴某、赖某非法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应依法追究其三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吴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赖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退了部分款项给办证人,获得部分办证人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为此,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已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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