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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 由20%统一下调为16% 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公布

新快报 2019-05-06 13:18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5月5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正式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下调为16%;并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省人社厅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精神,保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平稳过渡,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

根据方案,将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据介绍,自今年5月1日起,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下调为16%。同时,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方案规定,单位缴费比例为13%的市,2020年底前将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4%,具体的过渡计划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制定。今后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单位缴费比例逐步过渡到全国统一标准。

此外,方案还调整了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来看,自今年5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省人社厅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调整社保费率以及征收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工作衔接;要严格按本方案要求及时调整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上下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将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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