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严控稻渔种养技术
南方农村报讯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严控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加强对稻渔综合种养主体的管理。
近年来,我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快速发展,但是个别地区或从业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出现稻渔综合种养沟坑面积过大、种养环境不达标、稻米产量偏低、产品抽检不合格等情况,影响了产业的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按照2017年发布的行业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中的技术指标和要求(沟坑占比不超过总种养面积的10%,水稻平原地区亩产量不低于500公斤、丘陵山区亩产量不低于当地水稻单作平均单产),对广东省(区、市)稻渔综合种养产地和产品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对存在沟坑占比超过标准上限,种养环境、水稻亩产量或产品质量安全不达标等问题的,要抓紧进行整改。
《通知》强调,各地要对近期拟发展的稻渔综合种养主体加强指导和监督,以“稳粮增收”为根本前提,以“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为基本原则,按照《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的有关要求对沟坑占比和水稻产量等指标进行严格控制。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相应措施,确保新上的稻渔综合种养主体在沟坑占比、种养环境、水稻产量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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