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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陈伟在劳动合同通知

增城日报 2019-04-17 10:20

我公司员工陈伟在同志因不服从公司安排等原因,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的规定,经报送广东长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工会后,我公司决定于双方劳动合同到期日即2019年5月19日,我公司不再与陈伟在同志续签劳动合同,双方自2019年5月20日正式终止劳动关系。请陈伟在同志自本公司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回公司办理终止合同及相关手续,限期内不办理,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另本公司声明,自双方终止劳动合同之日(即2019年5月20日)起,陈伟在的一切业务行为与公司无关。

广东长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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