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缓就业” 毕业自动进入择业期 择业期内在广东省就业、升学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专家提醒,应届毕业生竞争增大,要做好就业规划
日前,省教育厅召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新闻通气会,明确4月8日起,广东高校毕业生无须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即可“自动”享有一定时间的择业期,与应届毕业生享有就业、升学的同等“待遇”。取消暂缓就业究竟意味着什么?对广东的应届毕业生又有哪些影响?
择业期内和应届生享同等“待遇”
4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从今年4月8日开始正式实施。同时,取消暂缓就业政策。
从2003年开始,广东实行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政策,每年有5万多名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约占广东高校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十分之一。
今年开始,就业择业期政策下,满足条件的毕业生无须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即可“自动”进入择业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
根据《通知》,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适用对象包括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为毕业5年内。择业期政策实施前已毕业且在两年内(博士研究生五年内)的毕业生也可享受择业期的各项优惠政策。
不少企业青睐应届毕业生
记者翻看以往几年的公务员招考简章发现,不少公务员职位明确要求考生是应届毕业生,在许多校园招聘中,企业也更加青睐应届毕业生。“这次政策下来后,可极大减轻我报考公务员的压力了,也不用再去主动申请暂缓就业了,很方便。”东莞理工学院大四学生小高目前正在备考公务员考试,她了解到,许多职业考试要求考生必须为应届生。“依据新政,如果我第一年考不上理想的职位,后面也有更多选择,一下了感觉压力小了不少。”
而刚刚参加完春季招聘的杨同学认为,择业期政策为自己就业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和选择。“在校园招聘中,大多数岗位都要求应届毕业生,如果因考研或者考公务员错过了当年的招聘,或者因为刚毕业选择的工作不满意辞职的话,第二年的就业选择就会变得很少,只能参加社会招聘,对工作经验都会有要求,刚刚毕业一两年其实谈不上什么工作经验。现在好了,可以免去后顾之忧了!”
切实保障政策落实
如今,大学生暂缓就业政策已在广东取消,择业期政策取而代之。不少学生关心,新政策实施后,企业是否还会青睐应届毕业生,对择业期内的学生拒之门外?如何防止用人单位对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区别对待,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择业期政策的《通知》是一个法规性文件,各地各部门各行业都有责任、有义务要落实,相关部门也会通过法律、行政的力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落实,让其真正惠及所有毕业生。
广东科技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谢丽老师表示,一方面,意味着用人单位将根据省的政策,做出招考条件调整,这些人不再受限于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要求,就业选择机会增加。
另一方面,新政策出台带来的宽松就业选择机会,让更多人可以参与报考竞争大军,势必会增加公务员考试、考研的竞争激烈程度。同学们要尽早树立就业意识,做好就业规划,最好在毕业当年就落实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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