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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公布 针对广东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本月18日至25日提交报名申请

东莞时报 2019-04-16 10:39

东莞时报讯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广东省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两项“计划”的报名申请时间为4月18日至25日期间,凭高考号和密码登陆。“高校专项计划”须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报名申请。

“地方专项计划”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报名申请。据了解,两项计划的目的是为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等学校升学渠道,提高广东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广东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省招生办公室在6月份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考生公布在广东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

2019年,广东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范围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广东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范围共有韶关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惠州市的30个县区。具体实施区域区划名称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志愿(不得与其他自主招生类型兼报)、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标准。“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19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分别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相应的分数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在普通高考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其中,“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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