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纠纷多,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 谨防低价诱惑切忌一次付清
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通讯员粤消委报道:4月3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2019年第2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装修时注意规避风险。
据介绍,2018年广东省消委会受理有关“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共6336件,同比增长54.91%。省消委会根据2018年的装修投诉分析,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合同约定问题,如一些装修公司与消费者约定装修材料用一线品牌,实则是普通品牌,甚至是“三无”产品;二是施工质量问题,一些装修公司未按图纸施工,导致产生安全隐患;三是额外增加费用,一些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后以各种理由增加收费;四是虚假宣传,如号称提供免费设计,但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设计方案不选择对方时,则被要求扣除设计费用。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消委会特别发出以下消费提示:首先,拒绝低价诱惑,多了解装修公司的专业能力、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其次,看清合同内容,签订装修合同时,不要只关注收费条款,要耐心仔细阅读合同全文,特别关注“工期、进度、材料、质量、保修”等条款,明确装修标准、建材品牌、付款方式、延误工期责任等。
省消委会特别提醒消费者,切忌开工之前一次性缴纳装修全款,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价款的支付比例进度,分阶段、按验收合格情况分期付款。为确保保修服务质量,消费者最好保留6%-8%的装修款在装修完工后次年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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