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车险投保缴费实名认证月底实行 确保缴费人为投保人本人,有助于防止经办人员擅自出单承保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晶晶) 信息时报记者独家获悉,近日,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向辖下各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险公司下发《关于启动车险投保短信验证和缴费实名认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9年4月26日起,在广东地区(深圳除外,下同)正式启用广东车险投保短信验证和缴费实名认证系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保险公司应获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授权,并通过中国保信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实名系统进行实名认证。
对此,车险业人士表示,“车险缴费实名认证”的落地,有助于保证缴费人为投保人本人,防止经办人员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出单承保。
确保投保人=付款人=车主本人
《通知》明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各公司应获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授权,通过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信”)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实名系统进行实名认证。对投保人为自然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各公司自行进行实名认证。”
具体而言,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且被保险车辆为家庭自用车时,必须通过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进行短信验证,通过后方可缴费。
“短信将优先发送给投保人,当投保人为非个人、被保险人为个人时,短信验证码将发送给被保险人。同时,同一手机号对应的不同被保险人个数不能超过3人,不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个数总和不得超过3人”,一家大型财产险公司相关业务人士表示。
取得客户授权后,保险公司需对缴费账户进行实名认证,并与投保人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付费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即“缴费付款人=投保人本人”。
“投保人需使用本人实名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支付)一次性全额支付保险费,严禁以各种形式垫付保险费。在此期间,保险公司需要对投保人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缴费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上述人士指出,事实上,《通知》的主旨就是确保车险投保过程中“投保人=付款人=车主本人”。
可防止经办人员擅自出单承保
业内人士指出,以往常常存在“委托帮忙投保”的情况,且付费时也不要求用自己的卡付费,这样就会出现那种不经过客户同意,就偷偷帮客户购买保险出单的情况,严重损害了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现在要求实名认证后就不能进行这样的操作。
业内人士认为,车险缴费实名认证”制度的正式建立,有助于保障缴费人为投保人本人,防止经办人员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出单承保,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减少了保险纠纷投诉。同时,有助于促进保险公司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制度,提高车险客户信息真实性。
“事实上,实名认证的落地,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直接向保险公司或具备资质的保险中介机构支付保费,资金安全性更高,防范因第三方垫付保费带来的资金风险。在金融安全方面来说,这将有利于加大保险业反洗钱与反商业贿赂工作力度,防范金融市场风险”,一家大型财产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相关车险人士指出。
“车险作为财产险领域的第一大险种,车险"实名制"是财产险乃至整个保险领域"实名制"的重要板块。如今"车险缴费实名认证"系统的顺利落地,将有利于推进保险业“实名制”的建设”,上述车险人士进一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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