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广东新闻> 正文

未成年人可以买房吗?

东莞日报 2019-03-15 10:36

问:市民李先生想以他未成年的儿子的名义买房,并在不动产权证上写他儿子的名字。李先生想知道这种方式可不可以,若是可以,会不会有什么隐藏的问题。

答: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云龙表示,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买房需要经过法定监护人同意,或者由法定监护人代其购买。父母出资购房填写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手续与一般购房过程无异,但与未成年人签署合同时,要求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其购买房产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另外,直接将购置的房子写在子女的名下,也有一定的缺点。首先,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名称填写为未成年人的姓名,并写明监护人的姓名(一般父母均需签名,除父母一方去世或无监护能力外),因此,这将占据家庭的一个购房名额,若是家庭已经有了两套商品住宅,就失去了购买一手住宅的资格,除非全额购买二手房。其次,不能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虽然可以单独买房,但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没有债务偿还能力。因此未成年人购房一般不能进行银行贷款,买房需一次性付款;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及贷款。再次,父母不得随意处置房屋。监护人可以代未成年子女购房,却不能随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要进行出售、抵押等交易,监护人必须是完全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处理其房屋。最后,父母无权收回房屋。房子虽然是父母出资购买,但孩子才是房产所有者,甚至在孩子成年后,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想要以此来收回房屋的可能性十分小。

新闻推荐

江英镇专项宣传《广东省禁毒条例》

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卢志满通讯员县禁毒办3月1日,江英镇在《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日开展以“依法禁毒健康生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