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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组团旅游靠谱吗? 风险大,新颁发的《广东省旅游条例》对此下了禁令

惠州日报 2017-08-31 00:29

在微信群、朋友圈发个倡议,群友们纷纷响应,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就开始了。这种出游方式看似方便、惬意,其实藏着很大的风险。新颁发的《广东省旅游条例》就专

门对此下了禁令,给这种随意的微信组团游戴上了紧箍咒。

现象

微信组团成时尚,商家建群揽生意

“××地方有好玩的,各位亲约不?”在手机微信群里,记者时常能看到这样的信息。而且这类关于吃的玩的消息,最容易吸引人们的兴趣。往往是一呼百应,马上成为热聊话题。

“微信组团旅游,确实是挺方便的,而且因为大家都是认识的,觉得比较能玩得来。而且相比去旅行社报团,行程安排更自由,费用开支也是透明的。”市民陈女士说,她多次参加过朋友圈发起的旅游。

记者发现,除了朋友之间用微信相约出游,一些商家也盯上了这里的机会。尤其是一些俱乐部、车友会之类的团体,特意建一些驴友群、户外群组织旅游,尤其是路程不远的乡村游和周边游。

风险

驴友网上相约出游,遇险事故频发

微信组团游虽然方便,其中的风险也不可忽视。在惠州市范围内,这两年发生的好几起旅游意外事故,当事人都是通过微信组团的。

去年6月26日,来自广州、中山的一群驴友在网上相约,到罗浮山登山徒步,结果发生了迷路事件。经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和民警连夜搜救,才得以脱险下山。

去年8月27日,22名来自深圳的驴友,经一个微信群的群主发起,到大亚湾西区塘横山上游玩,也迷路被困山中。大亚湾公安出动40余名特警连夜上山,8个多小时才将他们救出来。2015年7月中旬,11名来自广州、深圳的旅游爱好者,在网上发起到惠阳新圩爬山。行程中一名团员不慎坠落山崖,消防员竭尽全力将他找到时,该年轻男子早已没了呼吸。

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公益救援队负责人吴友东,是惠州市一名资深户外运动爱好者,曾参与过多起户外遇险者救助活动。他说,这种微信组团游由于行动太随意,没有专业人士引导,事先没有充分准备,所以特别容易遇险。而且有些连基本的意外伤害保险都没买,万一出事真的是没人负得起责任。

新规

禁止无相关资质者利用网络组团游

日前新出台的《广东省旅游条例》,已经关注到这一问题,并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九条指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组织旅游的名义,利用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或者行业协会、学会、车友会、驴友会、俱乐部等形式,从事旅游经营业务。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个人,不得从事导游、领队业务。”

违反上述条款的,《条例》中也规定了惩罚措施,无资质搞网络旅游经营者,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无资质做导游、领队的,则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律师

《条例》出台有利维护游客权益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声平提醒,旅游不能光想着好玩,安全更应该优先考虑。利用网络自发组团,事前的安全保障以及出了事之后的责任承担,都是很现实的问题,组织者、参与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近年来,各地的驴友遇险事故频发,不但给当事人造成伤害,对事故的救援,往往还耗费大量公共资源。关于这类损耗该由谁买单的争论,也成为一大社会热点。所以对这种随意出游的方式进行规范是有必要的。

至于一些商家没有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又利用网络方式打擦边球牟利,当然不应该准许。这也是进一步加强监管,促使旅游行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游客权益的需要。本报记者罗孝宗

声音

网友 “小白兔”:

微信相约去玩的活动,我已参加过好多回。不过我们都是朋友之间组织的,费用都是采取分摊方式。

网友“夜猫子”:我曾在网上发起过两次旅游,虽然只是大家图个开心,不是为了赚钱,但这个法规也提醒了我,确实该重视背后的风险,起码得把准备工作做更细一些,购买保险等基本的要求不能少。否则要是出了事,我这个组织者只怕难脱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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